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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、三定的方案内容
三定的方案内容
【法律分析】:三定方案是:定职能、定机构、定编制。【法律依据】:《国家医保局 “三定”方案 》 根据三定方案,国家医保局为国务院直属副部级,设一室六司(办公室、规划财务和法规司、待遇保障司、医药服务管理司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、基金监督司、人事司)。
法律分析:定机构、定职能、定编制。定机构,就是确定行使职责的部门,包括机构名称、机构性质、经费来源等;定职能,就是规定这个单位是干什么,有什么具体职能;定编制,是确定单位的编制数以及领导职数。
法律分析:三定方案是对一个部门的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、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三大内容进行确定。定具体是指:定机构、定职能、定编制。
三定方案是:定职能、定机构、定编制 定机构,就是确定行使职责的部门,包括名称、性质(行政或事业)、经费(全供、差供、自收自支)等。定编制,实质就是定人员数额,这其中包含部门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。定职能,就是这个部门具体是干什么的,以及部门内设的处(科或股)、室的具体职责。
三定方案是指什么三定方案有以下内容:(1)定机构就是确定行使职责的部门,包括机构名称、机构性质、经费来源等;(2)定职能,就是规定这个单位是干什么,有什么具体职能;(3)定编制,是确定单位的编制数以及领导职数。
三定方案是指定职能、定机构、定编制这三大方面。具体来说: 定机构,指的是明确各部门的设置,包括机构的名称、性质、资金来源等。这涉及到单位的正式名称、规范简称以及机构性质的确定,如党委机关、政府工作部门、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等。